落实司法责任制 检察长出庭“亮剑”
6月21日上午,由三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程某、张某某等15人涉嫌聚众斗殴案,在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三山区检察院以检察长郑海涛、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黄海龙组成的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履行检察官办案职责,并对法庭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2017年6月14日晚,被告人程某、张某某、刘某等人因债务纠纷,双方持械聚众斗殴,情节严重。6月15日,被告人刘某等人再次因债务纠纷持械聚众斗殴,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件发生后,三山区检察院高度重视,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顺利完成批捕任务。在审查起诉阶段,郑海涛检察长带领办案组成员全面审阅案卷,多次对案情进行讨论,分析研究犯罪证据,向侦查机关提出了补强证据的意见。在讨论案件定性时,刑事检察部门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听取检察官关于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性质的分析意见,最后决定以聚众斗殴罪向三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庭审前,公诉人制作了详细的出庭预案。庭审过程中,公诉团队面对15名律师的出击,妥善分工,从容应对,沉着应战。专职委员黄海龙紧紧围绕起诉书的指控讯问各被告人,揭露犯罪并当庭出示相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证实犯罪。指控、讯问逻辑严密、有理有据,有力地指控了15名被告人构成聚众斗殴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郑海涛检察长发表了公诉意见,对程某、张某某等15名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治教育,也对现场旁听的一百多名群众开展了一场生动的普法宣传教育,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公诉团队还就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观点进行了针对性的答辩。被告人程某、张某某等人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整个庭审过程严肃认真,充分展示了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专业水平和素养。
据悉,自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三山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提起公诉以及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对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面广等类型的案件,坚持落实检察长带头出庭支持公诉制度,检察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已成为常态。该案的成功办理也为我院认真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起到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编辑丨余 行
摄像丨余 行
文字丨操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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