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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下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指导检察工作探析
时间:2016-04-27  作者:  新闻来源:案管中心 【字号: | |

新时期下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指导检察工作探析

赵文琴

加强党建工作是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的问题,检察机关的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的开展,两者密不可分,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党建工作只有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的要求,围绕检察官职业道德和职业特点开展工作,才能为检察工作的开展提供思想、组织和队伍的保障,而在此基础上检察工作不断进步,为全党大局、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不断加强,也会促进党建工作的开展。

一、党建工作要紧密结合检察机关的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担负着国家公诉、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权、抗诉权以及对公安机关立案的监督权等等,上述职能能否正确履行,直接关系到社会正义是否得到维护,关系到宪法和法律是否能够得以正确地实施,关系到能否准确地惩治犯罪,有效地打击敌人,关系到无罪的人和无过错的人不受法律追究等一系列重大原则问题,而这一切的实现,离不开一支政治坚定、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作保障。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应该成为贯彻“依法治国”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在检察机关,共产党员占绝大多数,是检察工作的主体和骨干力量,这些党员思想观念的先进与否,精神状态的良好程度,思想素质及业务素质的高低,组织纪律性的强弱,工作、生活作风的好坏等,都将影响到检察机关的执法工作和形象。为此,检察机关在开展党建工作中,应当把业务工作重点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着力点,把增强监督力度,多办案、办好案,作为机关党建工作开展的要点,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性,发挥他们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投身于履行检察职能的主战场,通过扎实的党建工作增强干警的战斗力。教育党员干警正确理解和处理好党委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办案和争先创优活动的关系,办案数量与质量关系,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关系,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民、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以改革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开展党建工作和检察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惩治腐败,狠抓办案过程中,把法律监督和各项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党建工作要与检察业务工作同步开展

党建工作为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提供精神动力和组织保证,检察机关工作执法也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改革与创新提供丰富的实践,并直接体现党建工作的实际效果,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有机统一。在当今市场经济体制下,传统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收到了极大的冲击,金钱至上的观念喧嚣日上,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充斥眼前,如何确保检察机关党员干警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明辨是非,公正执法;如何保证检察干警在惩治腐败的斗争前沿中,在政治上做个坚定的人,经济上做个清白的人,是一个十分现实而紧迫的问题,这就需要检察机关在开展党建工作中,与业务工作同时开展。一是建立案件质量内部监督机制。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加强内部监督机制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手段,同样,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的监督,健全案件质量内部监督机制,对提高检察干警的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院党组或党总支及其支部在开展党建工作过程中,应将案件的质量作为内部监督的重点,以杜绝暗箱操作为最终目标,及时介入案件尤其是自侦案件的前沿,适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不诉决定的提起等环节,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从源头上杜绝办理人情案和金钱案,从而保证检察机关公正执法。二是紧紧抓住党风建设不放松。院党组、党总支或支部、院内各部门之间应协调一致,做到抓党建工作与抓检察业务在思想上同心,在工作上同步。当前,抓好检察业务必须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强化诉讼法律监督,这也是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最基本的要求。检察机关的党总支及各支部,要积极配合院党组和政治处等职能部门,加强党员干警的政治作风建设,想方设法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办案效率,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而保证各项检察任务的圆满完成,切实体现公正执法。

三、党建工作要与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结合开展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坚持不懈地提高党员的素质,其中一个很大的因素,就是希望通过工作、生活在基层组织的党员,具有将党组织的决议、主张、任务落实和宣传的能力。我国七千万的党员中,大多数分布在基层,基层检察机关中,党员人数多,分布广。像三山区院,在岗干警26名,其中有党员21名。党员占绝对优势,这表明党员队伍的壮大,但是,同时也产生了一个问题,在党员占绝大多数的检察机关,如何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值得思考的。为此,检察机关的党建工作应当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夯实党建工作的基础,以优秀的检察队伍展示党建工作的成果。一是要抓素质教育不放松。一方面,通过自行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活动,积极推行全员培训和基本素质考试等制度,以考促学,促使干警学习业务,有针对性地提高检察机关党员干警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另一方面,狠抓学历教育,要因地、因人制定学历教育计划,鼓励干警参加不脱产形式的学历教育,以此调动党员干警参加学历教育的积极性。同时,要立足本地和党员干警生活、工作、思想实际,着眼于提高党员干警的综合素质,着眼于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使干警适应新形势检察工作的发展需要。二是要立足检察岗位,注意培养、树立典型。对在争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模范,要注意及时加以培养,树立其先进典型的形象,充分发挥其模范作用,从而进一步带动其他党员争先创优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良好的竞争创先环境,进一步推动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生机与活力。三是紧紧抓住文化育检这一关键点。现代社会呼唤理念更新和机制创新,检察队伍的管理教育也不应该停留在看录像、听党课的传统模式上,要学会由静态的制度管理向动态的机制创新转变,由外在的推动型管理向内在的自由型管理转变。所以,党建工作教育中要体现文化的特点,是要把检察队伍文化建设上升为一种精神,一种兼容并蓄的精神。在党建工作中把文化融入灵魂,把信仰融入追求,把使命融入责任,建立一支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