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姚某某串通投标案、邓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分别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12月26日上午9时00分
二、听证地点
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二楼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出示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