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5万元,支出决算为38.07万元,完成预算的 65.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范围和标准,严禁超标准接待;二是把好用车审批关,严禁公车私用,减少用车量,能够合并用车的坚持合并安排车辆。对日常需要进行定期保养或维修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填写维修审批单,对已批准的维修保养项目尽量降低维修保养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4万元,占3.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6.83万元,占 96.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费用为0,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24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91万元,下降60.6%,下降的原因是我院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范围和标准,严禁超标准接待。2017年共接待128人次,人均接待费支出为96.87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83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21.77万元,增长144.55%,主要原因是:新购公务用车1辆。我院原有1辆执法执勤车使用年限过长,车况极差,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经区政府同意,2017年11月新购执法执勤车一辆,车价(含购置税)26.74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0.09万元,较2016年下降33%。我们的做法是:把好用车审批关,严禁公车私用,减少用车量,能够合并用车的坚持合并安排车辆。对日常需要进行定期保养或维修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填写维修审批单,对已批准的维修保养项目尽量降低维修保养经费支出。
2017年底,三山区检察院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2017年12月因监察体制改革需要,我院将原有1辆途胜越野车划转至区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