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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年4月19日)
时间:2020-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419日在三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郑海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4年,在区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建设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为三山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各类提请逮捕犯罪案件73102,批准逮捕52件7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46件235人,提起公诉123件180人。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犯罪,批捕聚众斗殴、交通肇事等犯罪案件1822人,起诉4648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决遏制侵财犯罪多发势头,批捕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犯罪案件2135人,起诉3457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批捕信用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55人,起诉1213人。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情节轻微的犯罪依法从宽处理,依法决定不批捕2131人、决定不起诉810人。依法落实刑事和解制度,对轻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当事人和解6件。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7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金2.2万元,全力维护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不断完善举报工作机制,构建12309举报电话、网上信访、来信、来访“四位一体”的举报体系,办理控告申诉案件19件。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集中开展深入化解涉检信访积案专项活动,加大领导约访和带案下访力度,依法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专项整治。深化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在春节、中秋节和寒、暑假期间为留守儿童送去学习生活用品和节日的慰问。“五心级代理妈妈”陈晓兰九年如一日关爱留守儿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一等功,并获全国“最美检察官”入围奖。广泛开展检校共建活动,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22次,受教育学生达2000余人次。开展全国检察机关第16个“举报宣传周”、“124日国家宪法日”宣传等活动,组织检察官走进芜湖交通广播电台《检察之声》节目,积极与听众互动交流,扩大检察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依法惩治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始终保持对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完善办案机制,强化办案措施,注重犯罪预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全年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10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2人,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40余万元。推行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与市检察院上下联动,依法查办了芜湖市交通运输局原调研员郑振祥(正处级)涉嫌受贿案。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组织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对2名构成犯罪的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惩治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1人,挽回经济损失近50万元。

严肃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民生,健全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招标采购、交通运输监管、征地拆迁、惠农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8人。依法查办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管委办审查备案科原副科长吕咏梅受贿案,芜湖县交通局原副局长、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杨守前受贿案,芜湖县县乡公路管理所原副所长何世权受贿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深入开展“检察预防行”活动,积极推动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深入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开展预防宣传63次,组织全区机关单位、基层组织分两批共200余人次前往巢湖监狱等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拒腐防变意识。加强重点行业预防,与华电芜湖公司等重点企业开展检企共建活动。围绕群众关注的工程建设招投标、医疗卫生等问题开展专题预防调查11次,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参与组织拍摄的芜湖市首部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门路》,获评全省优秀奖。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建设,共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282次。

(三)不断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把公平正义的要求落实到司法全过程。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强化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搭建公检双方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将刑事发案、立案、破案等刑事案件信息情况进行实时共享,增强监督的实效性。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监督撤案6件,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诉3人,纠正遗漏起诉罪行1件次,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11件次。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依法提出抗诉,发出量刑建议书48份,法院采纳率100%。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6名犯罪嫌疑人建议有关机关变更强制措施。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共办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14件,办理督促履行职责案件2件。建议提出审判活动监督检察建议1件,被采纳。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2件申请监督案件,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完善行政检察监督方式,在全市率先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相衔接工作机制,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完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机制,对131名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活动开展专项检察,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管活动提出纠正意见4件次,均及时予以改正。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建议收监1人。

(四)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职业素养,培育优良作风,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排查、着力整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寄发征求意见函、主动走访相关单位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50余条。召开了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10项整改措施,在改进举报工作、联系服务群众、规范公务接待等方面建立健全15项制度。组织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增强检察干警的党性修养、纪律观念和廉洁从检意识,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岗位练兵、岗位成才和全员培训工作,加强领导干部的素能培训,全面提高检察人员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积极培养业务骨干人才,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1名干警连续三届入选安徽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12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检察系统“检察业务尖子”、“检察业务能手”。3名干警分别获得全省优秀公诉人、全市优秀公诉人、全市优秀侦查监督员等荣誉称号。1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电子证据鉴定人资格,填补了全市电子证据检验鉴定专业人才的空白。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按照“专业、实用、安全”的要求,对办案工作区进行规范化改造。严格执行看审、审录和管用“三个分离”制度,全面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范运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加强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建设电子证据鉴定实验室。完善案件集中管理模式,健全办案责任制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以信息化推进司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运行,实现对办案的全程、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共全程监管各类案件206件、涉案款物16.4万元,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12份,评查案件579件。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开通“三山区检察”官方微博,实时动态发布检察信息。上线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及时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及生效法律文书,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采取专题报告、通报情况、邀请视察、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多种形式,主动接受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贯彻实施刑诉法情况,积极参与配合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观摩职务犯罪典型案件庭审,参与案件评查。在全市首次启动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虚心听取意见建议。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面对司法体制改革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服务发展大局的措施和水平还有待提升;法律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监督实效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新部署还有一定差距;少数干警执法理念不适应检察工作发展需要,检察队伍执法能力还需要不断提升;案多人少矛盾依然比较突出,检务保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5年检察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开启了中国法治建设新篇章。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建设过硬队伍为保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升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为三山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要更加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深化改革、民生改善和美丽三山建设,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

二要更加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围绕着力推进依法治区建设的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主动适应反腐败斗争的新常态,依法严格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要更加深入落实各项改革部署。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研究把握检察工作客观规律,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与检察工作实际有机结合,努力当好改革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把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的各项具体举措落到实处。

四要更加有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加强理论武装,引导检察干警做自觉践行和弘扬法治精神的表率。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检察队伍。

五要更加自觉接受监督。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对基层群众的宣传和联系,充分运用新媒体和信息化手段,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地宣传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

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奋力打造三山检察升级版,为实现三山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

有关用语说明

 

[1]数据统计期间为2013122620141225,下同。

[2] 检察开放日活动: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基层群众代表等参观案件管理办公室、办案工作区、举报接待室、检委会会议室等工作场所,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支持检察工作,也为社会各界更好地监督、评判检察工作搭建平台,有利于检察机关找准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的方向。

[3]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该项制度旨在“强化人民检察院对羁押措施的监督,防止超期羁押和不必要的关押。”

[4]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一个四级检察院纵向贯通、横向集成、资源共享的执法办案平台。它用数字技术把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固化下来,对检察机关每个办案环节设置明确的流程指引和预警功能,对办案流程进行统一的规范化设计,对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使得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程网上运行,程序公开透明,便于强化监督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