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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09年12月29日)
时间:2020-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91229日在三山区第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三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毕道群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三山区人民检察院2009年工作情况及2010年工作安排向大会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年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力促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积极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5人,提起公诉79 148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6%61%

突出打击重点,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等犯罪嫌疑人11人,提起公诉13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侵财型犯罪,共批准逮捕抢劫、诈骗、盗窃等犯罪嫌疑人17人,提起公诉33人;积极参与打击涉恶和有组织赌博犯罪等专项行动,共批准逮捕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嫌疑人14人,提起公诉35人;依法严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交通肇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嫌疑人2人,提起公诉14人。

完善办案机制,落实刑事司法政策。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和简化审理程序,节省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共审理适用“两简审”案件41件,占起诉案件的52%。开展诉前走访27件,通过论理说法,倾听意见,有效地修复、调整社会关系。探索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制度,尝试对5件轻微刑事案件开展刑事和解工作,让双方当事人在民事赔偿和刑事谅解上达成一致意见。该5件案件最后均作出了不起诉或者建议公安机关撤案的处理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立足检察职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推动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教育活动,举办20余次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违法犯罪青少年帮教工作,获得市级“青少年维权岗”标兵单位称号。继续深化“关爱留守子女”工作,启动“爱心家访活动”,采取重点家访、上门家访和集体家访等形式,营造家园氛围,弥补亲情缺失。组织参观市科技馆、开展“六一”送温暖及中秋共团圆等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目前,有8人考入芜湖一中、安师大附中等省示范高中,占首期结对帮扶学生总数的36%。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文明专门作出批示:“三山区人民检察院从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出发,多措并举,扎实有效地开展关爱活动,充分体现了检察干警的大局意识和对人民的感情,值得大力提倡和宣传。”该项工作还入选“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

强化大局意识,着力排查矛盾纠纷。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和检察工作的第一责任,确保建国六十周年新区社会和谐稳定。共接待来信来访50件(次),对重点上访、重访案件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清理。灵活运用宽严相济、刑事和解、被害人救助等手段,减少社会对抗,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检察官进农家小院”特色举报宣传周活动,会同区拆管办现场举办征地拆迁咨询宣讲。完善检察长下、巡访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专项下巡访25次,邀请人民监督员、检察联络员共同参加。通过检察长讲座、案件回访及反馈举报人、跟踪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等方式,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做好维稳工作。

二、大力惩治职务犯罪,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切实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责。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316, 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114人,渎职犯罪22人,分别比上年增加37.5%100%。已提起公诉1214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7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万元。

加大办案力度,严查职务犯罪大案。共办理大案121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94%,其中,5-10万元案件44人,10-50万元案件35人,50万元以上案件56人。建立查处协调机制,坚持党委的领导,排除干扰和阻力,提高成案率。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加强与城建、民政、农业、水利、土地等执法部门的联系与配合,畅通案件线索的移送渠道。建立侦查协作机制,整合全院资源,发挥侦查一体化作用查办案件。善于在办案中滚动深挖,把个案办成窝案、串案,形成办案的规模效应。

突出办案重点,深入查办贿赂犯罪。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大局,深入查办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尤其是贿赂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发生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贿赂案件89人,占贪污贿赂案件立案总数的73%。其中,受贿案件33人,行贿案件56人。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工作,对公职人员履职中因徇私情、徇私利,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坚决打击,决不手软,维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促进依法行政,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公平的市场秩序。

注重办案质量,严格规范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立案、逮捕、撤案、不起诉备案报批制度,积极推行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回访”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加强案件管理,保证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加强办案区建设,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办案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推行调查笔录电子化,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制度,技术人员全程跟踪,纪检监察同步跟踪,确保依法、文明、安全办案。

坚持惩防并举,切实加强预防工作。一是落实党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部署,对区域内重大工程和民生工程,积极开展专项预防。在华电芜湖公司、响水涧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峨溪河软基加固工程、保大圩泵站更新工程、六凸崩岸抢险工程等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中,全面推行廉政介入制度、廉政协议三签制度、廉政承诺制度、廉政约谈制度等。二是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主线,开展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二进活动”,通过“检察长送法进企业”、“检察官送法进机关”等工作,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三是继续开展重大工程安全提示活动。与安徽响水涧抽水蓄能公司等单位开展以“安全生产、廉政教育警言警句征集活动”“廉政教育每月一课”等为主要内容的“七个一”活动,着力保障国家资金投资安全,国家工作人员履职安全,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预防工作的开展获得良好的社会反响,《检察日报》头版为此作了专题报道。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监督制约与沟通协调并重,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全面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努力探索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认真开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活动,在全市首推实施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衔接制度。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0件,移送法院后均得到有罪判决。在侦查活动监督中,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决定纠正漏捕7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纠正漏诉6人。提前介入案件40件,引导侦查取证,提高案件质量。继续推行“逮捕必要性证明”制度,捕后经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判率位居全省前列。对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证据不足或者依法应当从宽的,决定作出不批捕11人,不起诉6人。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正确处理好监督与配合、监督与制约的关系,注重与法院的协调沟通,取得理解和配合,从而较好地解决了纠正难的问题。严格依法掌握抗诉标准,对法院正确的裁判,通过以案说法、听证释法,说服、促使申诉人息诉,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全年共受理一、二审民事申诉案件14件,均已成功结案,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探索多元化监督模式和途径,办理督促起诉案件6件,以检察机关作为民事诉讼主体,率先提起全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切实维护国家、集体财产权利。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大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力度,认真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活动,先后17次对存在的脱管漏管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对发现的一名脱管人员在缓刑考验期内有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法院裁定收监。创新监管执法的监督形式,制作《对在押人员被监管情况反馈表》,着重关注监管措施是否到位及加大对侵害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问题的监督,注意搜集监管执法中的职务犯罪线索,维护监管秩序和司法公正。这一做法得到市院领导的肯定并批示在全市检察系统予以推广。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干警整体素质

一年来,我院坚持以提高干警整体素质为目标,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今年思想政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活动之初,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努力营造学习实践活动的浓厚氛围,扎实开展学习调研、分析检查和整改落实各阶段活动,做到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创新,圆满完成了各阶段任务,取得了预期效果。

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院党组分别召开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检察联络员及相关单位等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党组一班人在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并将活动扩大到中层干部及普通干警。通过灵活多样的谈心方式,加强了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普通干警之间的思想沟通,增进了彼此之间的理解与支持。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执行高检院“六个严禁”的要求,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

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切实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干警学习高检院“禁酒令”及有关纪律规定,杜绝酒后驾车等违法违纪行为。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理论学习结合案例讨论、个案教育结合长期预防、普遍宣传结合重点教育、正面引导结合反面警示,始终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全年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扎实推进检察文化建设。采取学历教育、短期培训、岗位练兵、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15人次,提高检察人员学历层次和业务能力。全院干警本科以上学历达92%,硕士研究生学历达27%,通过司法考试6人。集体和个人先后17人(次)荣获芜湖市文明单位、芜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芜湖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芜湖市红歌赛一等奖和安徽省十佳检察官、芜湖市十佳侦查员等荣誉称号。组织拓展训练、文艺擂台赛等活动,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开展检察理论调研工作,共发表调研文章27篇,其中,国家级2篇,省级21篇,市级4篇。共有100多篇反映检察工作的通讯报道在各级媒体上刊载,扩大了检察机关的社会知名度,促进了交流与沟通。

全面优化检务保障建设。以做好检察技术基本工作、三级网络建设、办公办案系统建设与应用为重点,加快检察工作信息化发展步伐,积极探索“侦、捕、诉、技”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为各项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技术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保障力度,合理申报项目,科学管理使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严格车辆安全管理,严明纪律,消除隐患,切实维护检察机关的公众形象。

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坚决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与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的联系制度,完善检察机关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具体措施,专门制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意见的实施方案,定期报告工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启动对“三类”案件监督程序,确保自侦案件的依法办理。积极贯彻执行上级院的检务督察特派员制度,强化内部监督,保证正确行使检察权。

各位代表: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收获,既是全体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同时,也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工作开展不够平衡,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服务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信息化建设等科技强检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今后我们将努力改进工作,切实加以解决。

五、2010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0年,是应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给检察工作带来巨大挑战的一年。我院将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法律监督,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和谐发展,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突出重点,更加注重维护稳定。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依法及时、准确、有力地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特别是要加大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利益的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准确把握、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既依法惩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注重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下大力气化解涉检信访案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探索具有检察特色的对特殊人群的帮教方式,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认真关注和正确评估舆情动态,全力推进“平安三山”建设。

加大力度,更加注重反腐倡廉。始终坚持执法办案不能影响经济建设的基本原则,尽量减少检察权行使中产生的负效应。创新侦查机制,加强侦查能力建设,注重查办工程建设领域、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善于挖大案、带串案。要以早期预警、提前介入、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不断探索新的预防途径和举措,加大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服务力度,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规范执法,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始终坚持把法律监督的重点放在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高度关注民生,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办理涉及民生问题案件的工作机制,加大打击涉及民生问题的各类犯罪的力度,尽最大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积极主动做好服务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生存发展。

强化监督,更加注重自身建设。始终坚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理论素质。完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制度,注重专业人才和业务骨干的培养。健全和完善队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要更加自觉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大力加强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公信力,让人民群众了解、理解、支持检察工作。要继续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检务保障,提高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坚决防止违法违规办案。完成“两房”建设任务,不断改善执法条件和执法环境。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和任务给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觉服务科学发展,着力促进社会和谐,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繁荣、富裕、优美、和谐”的新三山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