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一检察部
负责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提请抗诉以及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负责相关申诉案件的办理;审查办理强制医疗案件。协助市院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监督,负责对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负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负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决定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案件的复议;负责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对外加挂职务犯罪检察部牌子。
负责人信息:
吴靓,女,1985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三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检察员、员额内检察官。
联系电话:3918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