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
三山区公益诉讼2019年案件数据分析
时间:2020-09-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三山区公益诉讼案件数据分析

20191月至20196月,我院共摸查线索13件,立案8件,共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8件,行政机关采纳了2件,还有6件未到回复期。

一、   案件特点

1、从案由来看。公益诉讼案件主要集中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这类案由的案件占我院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的75%

2、从行政机关类型来看。行政机关主要是三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作为被督促履职的对象占75%;市环保局占25%

3、从产生原因来看。主要是因为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未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如未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或违法排污。

二、原因分析

因为目前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案件较多,本文就从网络食品安全类案件进行分析,随着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检察机关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的开展,加大了对食品安全领域的关注和排查,也使人民增强了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尤其是网络食品安全。目前传统市场食品监管趋于规范,但由于立法的不完善,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不可靠性等原因,从目前我国的食品监管方面来看,总体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络上销售的食品,其进货、储存、销售渠道暂时无法进行有效的全面监管。

市场监管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1、目前关于网络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2、网络食品经营主体资质把关难,对于网络经营主体资格的规范比较宽松,有些网络食品经营户的地址等信息真实性无法准确核准,且少数企业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存在证照不符的现象。3、网络食品交易调查取证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必然会牵涉到网页等电子证据,而电子证据很容易被删改或损坏,这也是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难题。4、建立长效机制难,由于网络经营主体一般都经营简单,经营条件一般都难以达到卫生、环保部门的许可条件,进销货情况混乱,食品溯源困难,建立网络食品安全执法的长效机制受众多因素的掣肘,常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发生。

三、建议及对策

1、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立法,完善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制定相关法律提高网络食品经营主体入市门槛,加强对网络食品安全不同方面的监管力度,明确网站、平台的相关责任,增强行业自律和服务,保证食品生产经营有序和监督管理依法有据。

2、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网络食品经营户实名制管理,督促网络经营户办理相关手续,加强对网络经营户的日常巡查监管,详细登记网络经营者、联系电话、经营范围等信息。

3、政府相关部门推进网购平台服务商和食品网站平台的行业自律,加强网络食品交易信息安全,做好备案工作,保留网上经营者档案和交易历史数据。

4、提高法律宣传的针对性。就目前来看公益诉讼案件多发,要加大宣传力度,不能存在盲区,同时要提高法律宣传的针对性。一是确立重点宣传对象,目前,应将行政机关、企业、生产经营者列为重点宣传对象;二是确立重点宣传场所,将饭店、酒楼、网络外卖平台、工厂等生产经营场所作为重点宣传场所;三是扩大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制度的知晓度,公布举报电话。

5、加大对公益诉讼案件各个领域监管力度。一是加强与各领域主管行政机关沟通。二是在辖区内积极摸排的公益诉讼线索。

随着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全民公益诉讼意识的提高,对行政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未来有关公益诉讼的案例会越来越多。从我国公益诉讼的立法进程可以看出,公益诉讼的发展与社会正义、民主法治建设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公益诉讼是经济、政治、社会、法治发展的必然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