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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把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重要契机
时间:2016-03-05  作者:戴佳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本报讯(记者戴佳)2015年,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进一步加大,多部法律和司法解释出台和进一步完善,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进一步深化,检察队伍和基层建设进一步加强……一年来,检察机关所取得的这一系列进步源于全国人大代表的关心支持、积极建言,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不断加强与代表们的联系沟通中,认真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坚持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促进检察工作的重要契机,改进工作的重要渠道,认真吸收采纳建议中的合理化内容,注重办理工作的落实,不断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从最高检领导到18个内设机构,利用一切机会联系代表

  人大代表由群众选举产生,代表着群众的利益,他们的意见、建议反映了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所忧。

  在最高检多次召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反复强调,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是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检察机关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各级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听取民意、集中民智,改进检察工作的有效途径。

  2015年,最高检院党组更加重视代表联络工作,曹建明检察长更是率先垂范,利用一切可能机会与代表联络,一年来,主动联系代表13次。

  2月11日,全国两会召开前,曹建明在河南调研期间召开座谈会听取12名全国人大代表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3月25日,曹建明在云南调研期间,专门邀请在昆明的6名全国人大代表来到驻地,向大家介绍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举措,面对面地就如何更好地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检察工作,与大家坦诚交谈。

  4月28日至29日,曹建明在甘肃调研期间,专门邀请7位在陇全国人大代表,面对面征求对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见,听取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及具体案和事。

  5月9日,在福建厦门召开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的2015年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上,曹建明作了“加强检察监督,保证法律实施”的专题报告,在30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中引起强烈反响与共鸣。

  5月20日至21日,在吉林调研期间,曹建明专门利用晚上时间,面对面倾听7位在吉全国人大代表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6月17日至18日,在江苏调研期间,从南京到常州,再到泰州,曹建明每到一地都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参加调研座谈会,先后听取8名代表对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整改落实阶段的意见和建议。

  6月25日,在最高检举办的“走进12309”主题开放日活动期间,曹建明与12名全国人大代表座谈交流,听取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9月15日至19日,曹建明在西藏调研期间,专门与全国人大代表旺堆、洛桑旦巴面对面交流,听取对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的意见和建议。

  9月23日,曹建明利用在辽宁大连参加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间隙,专程看望驻辽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并听取代表们从不同角度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10月8日至10日,曹建明就检察机关如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征求驻冀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10月23日,在新疆各族各界干部群众欢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曹建明与阿不都拉·阿巴斯、古丽努尔·买买提、哈斯也提·艾力都等全国人大代表座谈,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2月2日,曹建明在安徽调研期间,围绕经济新常态下检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倾听在皖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12月4日,在最高检机关举办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曹建明与来自各地的26名全国人大代表面对面座谈交流,听取对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年来,最高检其他院领导也通过当面走访、邀请参加督察工作和有关工作会议等形式,主动加强与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最高检举办的“走进12309”主题开放日活动中,最高检副检察长张常韧陪同15名全国人大代表,深入最高检举报中心工作一线,先后参观接访场所、集中处理群众来信室、“12309”举报平台和远程视频接访室,更加直观地向代表们介绍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2015年,最高检18个内设机构分别采取邀请视察、督导和调研、走访、座谈、电话、信函等方式,与代表建立起直接联系渠道,自觉听取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以刑事申诉检察厅为例,2015年,该厅先后在黑龙江督导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联合重庆市检察院在重庆市江津区检察院开展了以“走进检察、了解检察”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赴吉林检察机关调研,组织召开谭某故意杀人申诉案公开论证会,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精品案件评选活动,在江苏南京召开刑事申诉检察工作调研督导座谈会等,先后共邀请20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相关活动,面对面倾听代表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开展代表联络工作

  来自广西的全国人大代表黄超2015年11月23日刚刚参加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召开的座谈会,面对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进行交流,畅谈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0天前,我在南宁表达了来北京参观考察最高检的意愿,没想到这么快成为了现实,这给我带来的不仅是惊喜,更多的是感动,充分说明检察机关对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的高度重视,展现了开放透明的阳光检察形象。”2015年12月4日,再次受邀参加最高检举办的第十五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时,黄超说。

  坚持“走出去”,在全国各地广泛听取全国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同时,最高检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邀请各地全国人大代表进京,走进最高检机关,“零距离”了解最高检的工作情况。

  2015年,最高检先后举办2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参加。

  6月25日,在全国检察机关第17个“举报宣传周”活动开始后的第3天,15名全国人大代表应邀来到整修一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参加最高检“走进12309”主题开放日活动。

  12月4日,在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最高检举办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来自全国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6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

  为进一步加强与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诚恳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与人大代表一起“走出去”,赴各地检察机关视察调研,已经成为近年来最高检代表联络工作的重要形式。

  2015年4月、5月、7月、10月、12月,最高检先后邀请来自北京、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上海、江苏、浙江、重庆、四川、河南、湖南、湖北、海南、江西、安徽、广东、广西、云南、陕西、甘肃等省(市)代表团和解放军代表团的62名全国人大代表,围绕“江苏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安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云南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工作”“甘肃检察机关‘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主题,分赴江苏、安徽、云南、甘肃、广东开展专项视察、督导、专题调研活动,为人大代表履职、“把脉”检察工作创造条件。

  2015年10月18日至22日,最高检邀请15名全国人大代表在甘肃检察机关进行了为期5天的视察活动,重点对甘肃检察机关创新开展的“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进行实地走访视察和观摩调研。

  在平凉市崆峒区下场村走访视察时,江苏省泰兴市邮政局平路支局局长何健忠代表拨通了江苏省检察院预防处负责人的电话。他告诉对方,现在正在甘肃视察检察工作,看到一些做法很好,希望能把经验带回去,和江苏检察机关一起融入到“预防邮路”里面。

  代表建议办理沟通率满意度均为100%

  除了在日常工作中倾听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检派出多个工作组分赴各代表团,听取并记录人大代表对最高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最高检领导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高度重视。2015年全国两会一结束,最高检立即召开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两会精神,研究落实代表建议的初步措施。

  “要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及时高效办结。办理过程中,尽量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必要时可以邀请代表、委员共同调研,推动问题解决。要加大办理工作的督察,逐件落实到位、反馈到位。”3月23日,最高检召开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两会精神进行全面部署,曹建明检察长在讲话中特别强调道。

  4月10日,最高检专门召开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传达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在代表建议交办会上的讲话精神,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在会上进一步强调,要以更加负责的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把议案、建议办理好、落实好,确保取得代表满意的效果。最高检还特别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李大进、周有财、于贵良出席交办会,从代表角度就如何办理代表建议提出意见,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办理实效。

  明确的方针是行动的指南。在办理代表建议伊始,最高检对109件代表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和研究,准确把握代表关注的热点和重点,深入了解问题症结、具体建议措施,实现答复的有的放矢和建议的及时采纳。

  2015年,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向最高检交办的109件代表建议,截止到8月下旬,最高检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建议内容看,代表建议涉及面广,更加关注民生权益、关注社会热点、关注司法改革。从办理结果看,逐件与代表联系沟通,征求意见和建议,沟通率达100%。从代表反馈的意见看,满意度为100%,代表对办理工作都给予充分肯定,表示支持和理解。

  办理过程中,最高检始终注重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用心、细心办理代表建议,认真听取并积极回应代表关切,力求高质量完成好每一件建议的答复,努力让代表对办理态度满意、办理过程满意、办理结果满意。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每一个建议在办理前,最高检各承办部门均及时与代表取得联系,主动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意图,弄清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在办理过程中,根据办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再次与代表联系沟通,向代表介绍办理工作情况以及相关检察工作的进展,充分听取意见,并根据代表意见修改完善答复意见稿。对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和原因,取得代表理解后再正式起草书面答复意见稿。在书面答复代表后,办公厅通过走访、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对办理结果及办理情况及时跟踪回访,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

  工作中,最高检不断改进联系沟通方式,承办部门在电话联系的基础上,采取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最高检独办、主办和分办的建议,在办理过程中经征求代表意见,尽量进行当面沟通。

  在办理《关于将旗县级检察院派出院纳入检察系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软件管理的建议》时,最高检组织专人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与全国人大代表何胜宝进行当面座谈交流,介绍了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研发、部署、运行以及在内蒙古基层派出院系统配置和应用情况。

  除独办、主办、分办的建议外,最高检对协办的建议以及对代表提出的供工作中研究参考、不需要书面答复的建议,也结合代表建议内容,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逐件与代表联系沟通,介绍相关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答复意见,赢得代表们的一致好评。

  全国人大代表杨莉感谢最高检重视参阅建议,主动联系沟通和介绍检察工作,认为沟通及时、工作扎实。全国人大代表宋心仿对最高检作为协办单位仍然重视办理工作的做法也给予高度肯定,对拟答复的内容表示赞同,并表示以后将会更加关注和支持检察工作。

  2015年,最高检将不涉及秘密的主办、独办、分办建议的复文全部在代表联络专网和门户网站上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共公开建议复文41件,占最高检主办、独办、分办建议的78.8%。

  吸收采纳代表建议,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建议办理工作的关键是解决问题、改进工作。2015年,最高检认真吸收采纳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中的合理化内容,注重办理工作的落实,不断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据了解,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向最高检交办的109件代表建议包括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检察制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等方面。这些建议紧扣检察机关实际,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对更好地履行检察机关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司法改革、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等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些代表抓住当前反腐败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许多符合实际,具有建设性和参考价值的建议,推动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的进一步加大。

  周建琨代表在《关于加大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的建议》中,提出在重拳惩治受贿行为的同时,也应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从根本上遏制贿赂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净化社会风气。2015年,最高检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工作力度,深化惩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拓展行贿线索渠道,统筹查办行贿与受贿犯罪,加强组织指挥和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惩处大肆“围猎”干部、行贿数额巨大的案件,有效震慑了犯罪。

  工作中,最高检加大代表意见转化力度,把代表建议作为制定和完善司法解释的重要参考依据,推动了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出台和进一步完善。针对秦希燕等27名代表提出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检察官法的建议,最高检研究起草了具体的修改意见,以推进法律修改。目前,检察官法的修改已列入调整后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015年,代表们非常关心、关注司法体制改革,就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人民监督员制度、检务公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改革措施,提出了许多针对性强的建议,推动了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许多代表还从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出发,就基层基础建设和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检察机关人员短缺、队伍建设等,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了检察队伍和基层建设的进一步加强。

  最高检根据马建苹等22名代表《关于对加大西部地区检察官直训代训力度予以财政保障的建议》和罗亮权代表《关于加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检察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会同中央政法委、中组部、中编办及最高法等部门,就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检察官短缺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了多项解决措施,通过双向挂职锻炼等方式加大了对少数民族地区检察机关的人才支援力度。此外,在2015年修订的《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中增加了“规范派出检察室设置标准、职能定位和职责权限,明确派出主体,完善审批程序”的改革任务要求。

  (原载于《中国人大》增刊201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