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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小安说两会】《检察日报》头版报道我省"四个反贪"
时间:2016-02-21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大家好,每年的两会,检察机关的反贪工作都是代表委员、人民群众关注和热议的话题。去年年初,安徽省检察院在全国首提了“四个反贪”新理念。一年来,成效究竟如何?今天的《检察日报》在头版显著位置对此做了仔细解读。现在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本报合肥2月4日电 (吴贻伙)面对职务犯罪嫌疑人日益翻新的作案手段和司法规范化越来越严的要求,如何才能提高反贪办案的能力和水平?2015年,安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在“科技反贪、智慧反贪、法治反贪、一体反贪”(简称“四个反贪”)理念的引领下,注意提高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更加注重提升干警侦查谋略,着力规范司法行为,灵活运用三级侦查一体化机制,开辟了查办职务犯罪的新路径,促进了反贪工作的转型升级。

  2015年年初,安徽省检察院反贪部门提出了“四个反贪”的新理念。“案件越来越难办,犯罪分子越来越狡猾,办案的规范化要求越来越高,面对这种形势,我们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提高办案的能力。”安徽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陶芳德说。

  据介绍,所谓“科技反贪”,就是以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反贪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经过几年的建设,安徽检察机关的侦查信息平台已初具规模,对接了通讯运营商、公安、银行、计生、国土、工商等部门,同时进一步提升信息技术运用能力。2015年全年,安徽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指挥中心共受理信息查询400余次,查询信息10000余条,并运用相关技术协助抓获、寻找犯罪嫌疑人及涉案人员1000余人。目前,安徽省检察机关的案件线索初查工作基本做到“足不出户”,在侦查信息平台即可完成。

  熟练运用侦查谋略、善于在镜头下突破案件是“智慧反贪”的核心要义。安徽省检察院反贪部门除通过业务研训、以案代训、精品案件巡讲、分类指导等方式来提升三级反贪干警信息化初查、精细化办案、专业化审讯和科技化取证的能力外,还积极探索灵活运用强制措施来突破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安徽省检察院反贪部门运用拘留前讯问,促使犯罪嫌疑人孙某交代犯罪金额100余万元;运用“捕后审”的方式促使犯罪嫌疑人成某交代行贿对象10余人。

  侦查工作规范与否是检验“法治反贪”理念有无得到践行的重要标尺。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中,安徽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梳理出5个方面84个重点问题,通过建立台账、督促整改,逐一销号管理。针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不规范、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执行不严格、侦查阶段保障律师会见权利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专门制发了四个文件予以规范,同时整理出反贪部门《重点规范十三条》,印发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干警人手一份。2015年,安徽全省反贪部门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数同比下降了58.84%,占立案人数的比例减少了9.8个百分点;许可律师会见率达73.35%,同比上升5.4个百分点,侦查阶段听取辩护人意见次数同比上升了72%;同步录音录像人数占在侦案件数的102.15%,实现了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通过自查整改,主动返还52名案件当事人被扣押的涉案款物760余万元。

  “查办一个要案,往往需要20多人,省院反贪局人手少,而市县院反贪部门又经常遇到阻力,这就需要通过‘一体反贪’,整合力量,攻坚克难。”据陶芳德介绍,上级院利用下级院的人力和基础条件,下级院利用上级院的智力和权威支持,一体反贪的灵活运用,推动了一批大案要案、窝案串案的成功办理。2013年以来,安徽检察机关独立查办的县处级以上贪污贿赂犯罪要案中,80%以上都是运用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的结果。2015年,安徽省检察院反贪部门共领办、交办厅级干部案件12人,领办、督办县、处级干部案件20余人,带动、帮助下级院查办其他贪污贿赂案件近百人。

  在“四个反贪”理念指导下,安徽的反贪工作不仅转型升级,而且质效兼优。据介绍,2015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85件1636人,立案数位列全国第八。其中县处级以上要案101人(含厅级要案14人,省部级要案1人);五万元以上大案1200件,大案比例超过93%;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8亿多元。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的反贪工作18项核心业务数据中,包括立案数在内,安徽有14项进入全国前8位,其中人均起诉数、人均起诉大案数、有罪判决率列全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