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表示,首先要坚持依法规范监督。检察机关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调解书及审判、执行程序中的违法情形,依照法律规定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促使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或纠正违法情形。检察机关内部健全案件受理、审查、抗诉等环节制度规范,实行严格的流程管理、内部分工制约、质量管理和监督,正确把握各类监督方式、手段的适用条件,依法规范开展监督工作。
其次,要坚持事后监督。准确把握检察监督的时间节点,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以及违法情形发生后启动监督程序,避免对人民法院审判权的行使产生不利影响。
再次,要遵循民事诉讼的规律和诉讼原理。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平等原则,保障当事人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尊重当事人在法律范围内的处分权,注重有效解决民事纠纷。尊重民事诉讼规律,切实调整监督结构,引导当事人走完二审、再审程序,真正把监督重点放在不服再审裁判的监督上。
肖玮告诉记者,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在认真总结一年来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不断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提高民事诉讼监督水平。